军队文职体检对于精神障碍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。根据相关规定,以下是一些关于精神障碍在军队文职体检中的具体要求:
一、不合格情况
精神障碍种类:精神障碍、精神分裂症、转换性障碍、分离性障碍、抑郁症、躁狂症、神经症、人格障碍、智力低下、梦游、遗尿症、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,以及其它精神类疾病,均被视为不合格。
具体症状:包括但不限于神经发育障碍、紧张症、心境障碍、焦虑及恐惧相关障碍、强迫及相关障碍、应激相关障碍、分离性障碍、喂养及进食障碍、排泄障碍、躯体痛苦和躯体体验障碍、物质使用和成瘾行为所致障碍、冲动控制障碍、破坏性行为和脱社会障碍、性欲倒错障碍、做作障碍、神经认知障碍、痴呆等,以及与妊娠、分娩和产褥期有关的精神或者行为障碍,与分类于他处的障碍或者疾病相关的继发性精神或者行为综合征,均属于不合格范畴。
二、放宽情况
三、体检标准更新
四、体检流程与注意事项
军队文职体检通常包括外科、内科、耳鼻咽喉科、眼科、口腔科、妇科(女性)、精神心理、医学影像、医学检验等多个项目。
考生在体检前应仔细阅读体检标准和要求,确保自己符合相关条件。
如有任何疑问或不适,应及时向体检医生咨询并说明情况。
总之,军队文职体检对于精神障碍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,旨在确保招聘的文职人员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,能够胜任相关工作。考生在报考前应充分了解体检标准和要求,并做好相应的准备。